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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宁海关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1 浏览次数: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QZ-2026-CS004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宁海关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宁海关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济宁市海关共有公务用车共计15款车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备案经营项目为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可证明其已完成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证明文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