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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资讯>郑州经开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用户报装项目施工入围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3 浏览次数: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经开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开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用户报装项目施工入围

项目编号:SCTZB-2026-031

2.2项目服务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实施的用户报装项目,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入围期间承担的项目数量及金额作出承诺。

2.7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

2.8入围数量:5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能查询到企业的相关信息内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平台截图);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证)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3 财务要求:

3.3.1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或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合同承包范围须含有给水、排水、供水或中水类施工中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4)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5)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6)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截图(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开始前。

3.5.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其它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2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为获取招标文件,格式自拟)、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招标文件费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