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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丽春镇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3 浏览次数: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22026000246

项目名称:丽春镇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项目服务周期最长3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履约期满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可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4日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