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贵州中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库(招标项目编号:C202601BA200192484566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0.0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选择3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如下:(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招标人项目实施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并对所编制的成果文件进行解释与说明;(2)咨询人须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工程审计部门开展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贵州中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库
001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贵州中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库: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直属单位、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并按附件提供《企业主要人员情况表》);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货物、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货物来源渠道必须合法(提供承诺);
5、投标人未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提供承诺);
6、投标人截止至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存在招标公告第七条所查询的不良信息(提供承诺);
7、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
8、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如承诺不实,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提供承诺);
9、投标人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参加本项目投标前,无经营活动中被责令停业的记录,无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提供承诺);
10、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生效之日止,因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不予签订采购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缔约过程责任(提供承诺);
11、本项目为下浮率招标。根据所有投标人的自报下浮率,采用“所有有效报价两次平均法”计算评审基准价,即: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再取所有高于A值投标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B);当所有高于A值投标有效报价的数量小于3时,以所有投标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作为评审基准价。取评审基准价(下浮率)作为实际签约合同价(下浮率),中标人不接受该合同价(下浮率)的,视为其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提供承诺);
12、投标人若为贵州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自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之日起 30 日内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众服务平台据实登记项目信息(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