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老旧小区宜居改造工程已经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审〔2026〕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设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吉林省朝阳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老旧小区宜居改造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2.2招标范围:勘察(含测绘):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地块内与设计相关的测量及测绘工作及物探、地块周边道路市政管线物探、基坑监测),完成本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等工作。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施工: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包含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2.3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四网格小区、黄金宿舍、微电子宿舍等7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改造排水管网、道路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屋面修缮改造等相关建筑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勘测费折扣系数0.50;设计费折扣系数0.80;工程费折扣系数1.00。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6工程建设周期:2026年10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后一个月止(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勘测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测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
(1)勘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8工程费投资金额:3882.099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测部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部分投标人需满足下列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部分: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勘测项目负责人1人:由本单位聘用执业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担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由与工程项目设计规模相对应的本单位聘用执业的注册建筑师担任或由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
(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4)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质量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资料员1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3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注: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规定可兼职的除外),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勘测、设计人员除外)。③投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勘测、设计人员除外)。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测或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8入吉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