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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公共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9 浏览次数: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HF-ZB20260958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公共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769921.96元(其中:不含税金额:706350.42 元,税金:63571.54元,税率:9%)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公共立体停车场供配电工程,承包方式为专业分包,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三个箱变及相应电缆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施工、验收、过户、移交等。

5.2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5.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4 质保期: 2年

5.5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承诺,提供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人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信用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登录“金水投资集团阳光招标平台(https://jsigspp.com:23456/)”,完成费用缴纳后(如有),凭金水投资集团阳光招标平台标证通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完善市场主体库及办理金水投资集团阳光招标平台标证通证书的,请登录金水投资集团阳光招标平台(https://jsigspp.com:23456/),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入库操作手册”完成相关流程办理。

2、请投标人下载响应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 “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平台使用费500元,售后不退。标证通证书办理费:600元/年,网上缴费,售后不退,一年内可重复使用。

招标文件费公对公转至以下账户,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