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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法装备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7 浏览次数:11

项目概况

政法装备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冶金大道中段华阳物流公司斜对面二排3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法装备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项目名称:政法装备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9,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政法装备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39,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9,4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警车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法装备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采购)1(项)详见采购文件239,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法装备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8)《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 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100%,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法装备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及主体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纳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纳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信用中国: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6)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包括控股管理声明) (7)重大违法声明: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相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10)所投车辆及生产企业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型车辆公告目录,并提供截图;(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至 2026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冶金大道中段华阳物流公司斜对面二排3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临履大街豪城花园东北侧约160米(中国建设银行临履大街支行2楼)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临履大街豪城花园东北侧约160米(中国建设银行临履大街支行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2.注意事项:潜在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宴友思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029-322828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聚信开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冶金大道中段华阳物流公司斜对面二排36号

联系方式:13325304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13325304067

陕西聚信开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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