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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2026年度-湖北天门市中小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8 浏览次数:45

受天门市教育局的委托,现就天门市中小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YYZB(2026)-TM005

2、项目名称:天门市中小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报价要求:本项目采为折扣率报价,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需求:

满足全市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以采购人提供名单为准)学校食堂日常需要的食材(主要是指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的蔬菜、肉类、水产类、米、面、油、蛋等)集中采购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续签,1年1签,最多续签2次)

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按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 9日至 2026年 10月14日,每天8:30 至12:00,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开始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