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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拆除原5#锅炉厂房和6#锅炉烟囱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8 浏览次数: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725]YCXMGL[CS]20260002

项目名称:拆除原5#锅炉厂房和6#锅炉烟囱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9,416.3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拆除原5#锅炉厂房和6#锅炉烟囱):

合同包预算金额: 659,416.31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拆除工程拆除原5#锅炉 厂房和6#锅炉烟囱1(项)详见采购文件659,416.31-

本合同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拆除原5#锅炉厂房和6#锅炉烟囱)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拆除原5#锅炉厂房和6#锅炉烟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的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7月-2026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3、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等效的注册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至 2026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