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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行2027年营运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8 浏览次数:9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开封市分行营运楼物业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含市分行营运楼所有楼体及室外面积,具体以实际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期限为1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2.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2.1.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6.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1.6.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1.6.3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1.6.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6.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1.6.6供应商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1.6.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客服电话:4006158711),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供应商须在约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因邮银易采平台注册审核流程需一定工作周期,为避免影响磋商工作的开展,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提前规划时间,尽快完成以下所有操作,如未在约定时间内在邮银易采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则不得参加后续该项目磋商。

4.2购买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9:0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应将以下资料打包压缩上传至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无需现场报名)

[1]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 税务信息表(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