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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安阳师范学院2026年金秋慰问福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8 浏览次数:30

【标讯】安阳师范学院2026年金秋慰问福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2026年金秋慰问福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采购-2026-2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724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安阳师范学院2026年金秋慰问福利采购,包含采购慰问品及其供货、运输、配送、保险、税收、质保、售后及相关伴随的服务。慰问品为传统节日食品(米、面、油、牛奶、鸡蛋等)。


采购数量:教职工约2431人(该数量仅作为参考数据,实际采购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付地点: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和文明大道校区或家属院。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格及包装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7.交货期: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考《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参考《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发送下述(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的扫描件(扫描件是指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至邮箱, 并支付采购文件费后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2.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


2.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上午09:00时整(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