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石河子市丝路天杨预拌砼有限公司泵车、罐车工程机械租赁入围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丝路天杨预拌砼有限公司泵车、罐车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入围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丝路天杨预拌砼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其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河子市丝路天杨预拌砼有限公司泵车、罐车.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河子市丝路天杨预拌砼有限公司泵车、罐车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潜在投标人的资金,服务能力、拉运货物能力等方面能够完全满足及适应本次项目的要求。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若2024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1年至2023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虚假承诺一经查实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5)近三年存在未按合同履约行为,存在不良行为信用且列入天业集团所属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3日00时00分到2025年05月3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19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10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