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吉木萨尔县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吉木萨尔县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5.134996万元,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造58个小区充电桩及停车棚,新建车棚48个、充电头1600个及配套附属设。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招标文件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吉木萨尔县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木萨尔县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参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
5、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6、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 /jsy. xjs. 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9、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6日00时00分到2025年05月30日23时59分
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由经办人查验(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招标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11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