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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医院后勤楼二楼食堂经营权招租

发布日期:2026-04-22 浏览次数:30

项目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医院后勤楼二楼食堂经营权出租(年租金底价110000元,租期3年)项目编号N0109FCZZ2614942
挂牌起始日期2026-04-22 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4-28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医院基本属性标的类型食堂所在层数二层租赁面积约(㎡)650.00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租金递增方式无装修期限无承租押金10000元房屋现状标的状态租赁中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是配套、环境、交通、亮点莫旗人民医院占地面积10.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开发床位600张,主要建有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传染病楼、后勤楼,全院职工730余人,近三年平均住院患者量1.9万人次,近三年门诊患者量34万人次其他情况以公告内容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110000.00元(1年)
评估基准日2025-10-13
评估机构黑龙江博扬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110000.00元(1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医院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经营权出租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经营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经营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食堂经营权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及服务费。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标的租赁仅限用于食堂经营。

承租方经营要求:

(1)食品安全:食堂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服务质量: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菜品,满足不同人群的口味需求,保持价格合理、稳定,并确保就餐环境整洁卫生。(3)营业时间:食堂需根据医院的工作时间和患者需求,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至少应包括早餐、午餐、晚餐时段,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夜宵等服务,营业时间应不少于14小时/天,全年无休息,以保证患者及家属和医务人员的饮食需求。

(4)考核机制:按《莫旗人民医院食堂考核细则》(见附件)进行考核。

(5)食堂禁止经营烟、酒类商品和违禁品,不得经营与院内超市经营项日有明显冲突的商品(除饮料、矿泉水外)。

4、最终承租方在标的交接后,如进行装修,则在装修期内,须保证医院食堂的餐饮正常供应,可提供餐车,装修完毕取消餐车。

5、本次出租食堂经营权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4)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5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该租金可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自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延迟退房超过7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