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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元氏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30 浏览次数: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元氏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行审投资核字[2026]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储能(元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投储能(元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建投元氏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选址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赵同乡井下村,项目拟建升压站-万花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程线路起于河北建投元氏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升压站220kV出线架构,止于万花220kV开关站出线架构,新建线路路径长3km。全线为单回路。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8km,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2km。导线采用双分裂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24OPGW光缆。电缆采用型号为ZC-YJLW03-127/220kV -1×2000mm2;铁塔采用220kV单回路铁塔及双回终端塔。铁塔基础采用灌注桩基础。

2.2招标范围:河北建投元氏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架构万花220kV变电站架构之间不含架构所有线路塔架和相关设施,基础及配套所需地坪、道路、围栏等,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场地植被的手续办理、移植、砍伐、处理等系列工作、“五通一平”等)及安装工程施工,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所涉及的土地及附着物补偿、植被恢复、项目管理、调试、试验质监、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水保、环评等手续办理,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名称:河北建投元氏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满足线路带电条件。

2.6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元南路与红旗北大街交叉口西400米

2.7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公司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的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11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在2022年之后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自20221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220kV及以上线路施工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签订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符合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至少具有一项220kV及以上线路项目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如合同不体现项目经理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并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本项目施工工作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在满足3.13.2要求的前提下,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联合体分工任务对应的相应资质条件:

1)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员工担任,项目经理应满足3.1.5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5708302026513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52709: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