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开发区支行辖属涵乐园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
BOC-00008-2026005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开发区支行辖属涵乐园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项目工期:80天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29.892117万元(含税)。供应商投标报价超限价则投标无效。
续签管理:
□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X年。在价格有效期内,如招标人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中选人承诺按照本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中选人的《续签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 中标人/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 |
| X=1 | 不少于3家 |
注: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2家,须从项目开标情况、技术方案、报价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如评标委员会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记录,不得评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了解中国银行办公楼、网点装修改造、安防改造相关施工工艺。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在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2024或2023-202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财务状况良好。
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不得为第三方或退休返聘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要具有五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准)。
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类似项目业绩,需要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装修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被授权等方法借助其他公司投标及转包,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成交将作废标处理,采购人不予履行合同,其各方连带损失由装修施工单位全权承担。
9.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装修施工单位或实际控制人以往不得与我行有法律或合同纠纷或后评价不合格,不得有不良授信记录或信用记录。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11.拒绝列入政府管理部门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2.投标单位及个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在整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项目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14.投标单位具备较强的与公安、消防、城建、水务、电力等部门沟通协调能力。
15.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