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DSESZB-26014
2、项目名称:恩施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外包劳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万元/年
5、最高限价:25万元/年(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6、采购需求:协助采购人拟定食品采购计划、到货验收、食堂餐饮制作及供应、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食堂操作间等区域卫生清洁、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人员安全管理等食堂所有服务等。供伙人数约35人。
7、合同履行期限:2年(服务期间合同签署采取“1+1年”模式,即: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采购人将对服务的成交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1次,最长服务期为2年。若考核达不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人员配置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拟派厨师1名须具有中级(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厨师证,面点师1名须具备面点师证书,拟派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一套加盖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为提高工作效率,无法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的,可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