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SXY2026-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艺术学院 2026-2028 年度金桥校区二楼食堂对外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艺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拟将二楼(整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其中增设两个川湘口味窗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日常维护费用等其他费用由委托经营单位承担。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四章“服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艺术学院 2026-2028 年度金桥校区二楼食堂对外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艺术学院 2026-2028 年度金桥校区二楼食堂对外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 或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没有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把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1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1 时 00 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