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郑州市郑东新区圃田西路东、顺意街南地块土方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6〕159号-ZB;
1.2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圃田西路东、顺意街南地块土方清运项目;
1.3预算金额:单价49.84 元/立方米;总价:612010.78元
最高限价:单价49.84 元/立方米;总价:612010.78元
(土方清运运距控制在12公里内且需运出东区范围)
1.4采购范围:土方清理、装车、外运、弃置等,土方清运应符合环保管控要求。位于圃田西路东、顺意街南,需清运土方量12279.51立方米;
1.5服务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服务期限:15个日历天
1.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1.9质量要求:符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达到市文物部门认可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条件,并满足当地环保等政策要求;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 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 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6月05日9时00分至2026年06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获取磋商文件资料+项目名称,并电话联系告知发送邮件情况。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交纳。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