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安宁区物业服务提升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SJL-DL-2026-012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安宁区物业服务提升项目
2、采购单位:兰州市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预算金额:71.9550万元
4、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建筑面积119925平方米)。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服务地点:兰州市安宁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依法免税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出具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控股或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与其他供应商 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 、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0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休假日除外)。
2、将以下资料扫描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准备以下资料:
1.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
六、磋商时间:2026年6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