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FGF260634
项目名称:梅州市技师学院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
包号 采购标的 服务时间
包一 梅州市技师学院1楼食堂、高训校区食堂(含校园商超)(面积约1000+850㎡) 3年
包二 梅州市技师学院2楼食堂(含校园商超)(面积约1000㎡) 3年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1项目类型:服务类
2.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3.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以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三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15: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