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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月份标讯洛阳市‌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教职工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5 浏览次数:39

一、项目概况

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教职工体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6-110

2、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教职工体检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215000.00元/年

最高限价:500元/人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人) 包最高限价(元/人)

1 1包 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教职工

体检项目 500 5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教职工体检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该学校教师(在职及退休)提供体检服务,其中在职教师355人,退休教工75人,共计430人,具体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成交供应商服务良好,获得采购人的认可,经报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5.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2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2.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如为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为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2.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