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垣市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垣县南蒲办事处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垣市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6-0029
2.3建设地点:长垣市南蒲区
2.4规模:长垣市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合同估算价:总价为142334725.97元 (其中一标段:72697162.09元; 二标段:68088917.01元;三标段:施工中标价的1.1%; 四标段:施工中标价的1.1%;);
2.6计划工期:施工标段:365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长垣市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D1#、D2#、D3#、D5#、D6#、D7#、D15#楼)工程施工;
二标段:长垣市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D8#、D9#、D10#、D11#、D12#、D13#楼)工程施工;
三标段:长垣市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D1#、D2#、D3#、D5#、D6#、D7#、D15#楼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四标段:长垣市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D8#、D9#、D10#、D11#、D12#、D13#楼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9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资金,已落实;
2.10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人员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三标段、四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3.5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6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
4.2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