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牛仔产业园区(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326060800276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英吉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2.项目规模: 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配套附属设施等,其中新建标准化厂房2栋,总建筑面积53162.64平方米,配套电力、消防、供排水、地面硬化、除尘、空压、光伏、暖通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标准化厂房2栋,总建筑面积53162.64平方米,配套电力、消防、供排水、地面硬化、除尘、空压、光伏、暖通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326060800276001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牛仔产业园区(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2#标准化厂房及其周围厂区室外工程(含道路、室外管网、消防水池及管网改造等)。配套电力、消防、供排水、地面硬化、除尘、空压、暖通、光伏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其中2#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26581.32平方米,设计为单层钢结构带混凝土框架附房。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及轻纺行业(纺织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施工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企业类似业绩:(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 年 6月 1日-投标截止日)完成过 1 项类似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设计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类的设计项目。(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 年 6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承揽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3300万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竣工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3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6、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 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 e=4)查询“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单 ”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 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 ”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放入
投标文件中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根据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欠薪源头预防和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报酬权益。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 1 个月。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人社部门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开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 28 号、联系人:陈阳、0998-2671025,单位名称: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英吉沙县和谐路009号、联系人:努尔麦麦提·穆合塔尔、联系电话:0998-3633856。 (如联合体投标,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7、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两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2日到 2026年07月19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