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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食堂等服务供应商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9 浏览次数: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602000668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食堂等服务供应商选定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09.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9.00万元



采购需求: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食堂等服务供应商选定项目,共分为1个包,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产品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4.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6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通过数字证书(CA)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



3.售价: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且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