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包厨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Z2265-GP-DC-099F
项目名称:食堂包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7,3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包厨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包厨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月份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非联合体磋商的声明为准)。
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至 2026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叁份、电子版叁份(U盘壹份注明单位名称)编辑目录和页码,内容和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需胶装(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双面打印)。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154]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6号
联系方式:029-84500828
名称: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7楼
联系方式: 029-87517633
项目联系人: 马悦、翟燕荣、孙东、李秋鹏、王怡娜
电话: 029-87517633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