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招标
服务招标

关于2026年度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行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1 浏览次数: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行安保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行安保服务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押运服务;包括13条押运线路,1条机动线路,金库守卫服务,调款员服务(28人)等;

二标段:门岗和消防控制室安保服务;包括??信阳中心支行、平桥、浉河、明港支行门岗保安服务(共计18人),??信阳中心支行、平桥、浉河支行三栋高层消防控制室值守(共计18人)服务等;

三标段:营业网点安保服务;包括城区和乡镇营业网点保安(城区38人,乡镇29人,共计67人)服务等。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以上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2.4服务期限:服务总期限为3年,服务合同采用一年一签、逐年考核续签模式;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地区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押运服务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武装守护押运服务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使用专用押运车辆应符合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投标人应具有公安机关批准购置、使用枪支弹药的有关文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4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4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银行类押运服务业绩;

3.5项目人员要求:拟派服务人员应当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身体健康,品行良好,通过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根据不同岗位需要依法取得保安员证、公务用枪持枪证等相关证件;

3.6其他要求:

3.6.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4能够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3.6.5本项目不接受被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省辖市农信办、农商银行及各县(市、区)农信联社、农商银行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已解除黑名单的除外),不接受挂靠、借用别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二标段:门岗和消防控制室安保服务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4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4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银行类保安服务业绩;

3.5项目人员要求:拟派服务人员应当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依法取得保安员证,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应按消防法规要求持证上岗;

3.6其他要求:

3.6.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4能够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3.6.5本项目不接受被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省辖市农信办、农商银行及各县(市、区)农信联社、农商银行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已解除黑名单的除外),不接受挂靠、借用别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三标段:营业网点安保服务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4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4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银行类保安服务业绩;

3.5项目人员要求:拟派服务人员应当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依法取得保安员证,年龄为18-55岁;

3.6其他要求:

3.6.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4能够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3.6.5本项目不接受被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省辖市农信办、农商银行及各县(市、区)农信联社、农商银行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已解除黑名单的除外),不接受挂靠、借用别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7月1日至 2026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

4.2.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符合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序装订成册;

4.2.2投标人无法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4.3.1项中要求的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PDF格式一份,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