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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6、7#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6 浏览次数: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F2026GC0012

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6、7#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8万元

最高限价:97.8万元

采购需求: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6、7#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3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阶段:15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提供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

(3)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其中任意一项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磋商(提供声明函原件);

4.本项目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5.本项目特定资格:

(1)企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一级造价师资格。(其他主要人员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人员。)

(以上所有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3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应在上述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