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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0亿元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招标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7 浏览次数:28

晋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0亿元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晋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0亿元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招标项目

1.2项目编号:SHWY-2026-FW702

1.3采购人:晋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晋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0亿元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

2.2服务期限:晋阳资管2026年不超过40亿元债券全部注册发行完成为止或批复函失效期为止。(具体可发行总额度和失效期以证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交易市场批复函为准)

2.3项目地点:太原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证券公司须在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备选库内;(备选库名单以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2025年10月14日发布的《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证券公司备选库公开选聘入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为准)

3.4 须持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公司债承销资格;

3.5 2025年证监会分类监管评级不低于A类A级;

3.6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chit.go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l.gwem)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近三年未因债券承销业务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暂停业务资格;

3.8 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除外),将下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如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4.2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09时30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