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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河南洛阳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0 浏览次数:8

受委托,就洛阳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26-0717058

2.项目名称:洛阳市实验高级中学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实验高级中学餐厅经营权采购招标,校内餐厅共2层,一楼就餐面积1799.28㎡,二楼就餐面积999.6㎡,餐厅总就餐面积合计2798.88㎡;一层设置19个出餐口,二层设置11个出餐口,一层配置1764个就餐位,二层配置956个就餐位,日常日用餐师生约9000人/次/天。

5.2采购内容:中标方每日为采购人全校师生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因特殊需要的临时性用餐服务(视实际情况而定),满足全校师生日常供餐任务,并确保全校师生三餐加工、现场管理、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人员服务等全流程运营等服务。中标方在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自负盈亏,学校不收取食堂经营管理费用及租金,中标方自行承担水电燃气费及其它费用,不得将学校餐厅经营权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严禁对外营业。(详见招标文件)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全部由获得本项目餐厅经营权的投标人自筹解决);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和考核,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5.5服务标准:满足相关国家与地方规范规定及采购人、监管(主管)部门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证明材料的截图);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注:报名时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核查,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套,如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则不予接收。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