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1260375) 已由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天北经开区(其他)备[2024]5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招标人为胡杨河市锦福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园区。
3.项目工程规模: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占地面积 5828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804.71 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7984.9平方米,包括新建1座废旧轮胎及塑料分拣设施、1座废旧钢材分拣设施、购置生产设备22套及室外道路硬化、给水、排水、消防、供热、强弱电配套、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二期建筑面积17819.81平方米,包括新建2座废旧家电分拣设施、1座废旧家具分拣设施、1座成品存储设施、5栋配套辅助建筑,购置生产设备92套及室外道路硬化、给水、排水、消防、供热、强弱电配套等附属工程。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7004001260375001001 第七师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一期建筑面积7984.9平方米,包括新建1座废旧轮胎及塑料分拣设施、1座废旧钢材分拣设施、室外道路硬化、给水、排水、消防、强弱电配套、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一期(PC总承包)的内容:项目全套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与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1)一期施工范围包括: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一期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7004001260375001001 | 第七师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PC总承包) | 一期建筑面积7984.9平方米,包括新建1座废旧轮胎及塑料分拣设施、1座废旧钢材分拣设施、室外道路硬化、给水、排水、消防、强弱电配套、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一期(PC总承包)的内容: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与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1)一期施工范围包括: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一期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15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及范围:(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财务要求:三年(指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