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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河南洛阳市南华实验小学2026-2027学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浏览次数:21

项目概况

受委托,就洛阳市南华实验小学2026-2027学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南华实验小学2026-2027学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ZX-2026-68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年级午餐费用13元/人/餐;3-6年级午餐费用14元/人/餐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简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南华实验小学2026-2027学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餐厅的餐饮服务与管理;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按考核结果和采购人满意程度按学年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采购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分配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按考核结果和采购人满意程度按学年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供应商,投标将不被接受。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报名企业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售价:500元人民币/本,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