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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河南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餐厅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浏览次数:15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餐厅运营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ZH-2026-CS-08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内容: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餐厅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5 采购预算:473100元

最高限价:473100元

1.6 服务地点:东校区教工餐厅、院本部教工餐厅;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8 服务期限:1年;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网上获取

3.3.1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网上获取: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请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3.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磋商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