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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3 浏览次数: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Z2-26082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0

招标需求:

项目包号

项目包名称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01

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肉类)服务项目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026年8月21日至2027年8月20日(最终根据放假时间执行)

9,900,000.00元

02

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非肉类及物资)服务项目

12,100,000.00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对两个项目包投标,已推荐为01项目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02项目包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按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书》。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书》。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招标活动: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承诺书》。

9.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724日至2026730,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