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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推荐河南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7 浏览次数: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Y-2026-074

2、项目名称: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价(食材采购费用占比):60%

注:投标供应商所报的食材采购费用占比低于本预算控制价(食材采购费用占比)的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餐厅经营权项目,主要为学校餐厅的经营权采购招标,学校餐厅共1层,建筑面积约为300平方米,餐厅配置4个出餐口,共有276个就餐位,教师就餐约50人,学生就餐约160人,每日就餐人数约为210人,由于部分学生离家较远和家庭经济能力限制,双休日学校没法强制清校,每周六周日都有部分学生(每周30人到50人不等)不回家,餐厅还须供应留校学生餐食。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对成交供应商考核结果,续签不超过两次。

(4)服务地点:洛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5)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28日至2026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件获取。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发送以下资料至指定邮箱: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3、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08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