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RC2026T114(T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房加装电梯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房加装电梯项目初步设计;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计加装60台电梯,项目总投资约3295.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41万元),本次采购为初步设计服务,含税全包价,不含后续施工图、施工、设备采购费用;
2.3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宜居家园、诚悦家园;
2.4招标范围:采购服务单位完成本项目60台保障房住宅加装电梯的现场踏勘、现状安全评估、多方案比选、全套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居民公示配合、主管部门报审答疑及全周期技术衔接等全部初步设计配套服务;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60台电梯对应楼栋现场查勘、结构现状核查、 基础及管线摸排,出具完整查勘台账及安全评估资料;现场查勘完成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楼栋差异化方案设计、效果图制作、造价 估算,形成完整方案文本;方案统一确认后12个日历天内:完成全套初步设计图纸编制、项目整体及分项概算 汇总,提交完整报审版成果文件;报审整改服务:收到主管部门、财政评审修改意见后2个曰历天内,完成全批次资 料修改补正,全程跟踪对接直至初步设计全部批复、资料完整归档; 总工期要求:本项目初步设计全流程(含查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定稿) 总工期不超过24个日历天(不含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等待时间)。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他组织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钢结构设计、既有建筑改造设计能力,可独立完成批量加装电梯整体初步设计及报审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全程驻项负责本项目设计、对接、报审、答疑工作。
3.4供应商近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供应商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3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法人授权书;(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职称证(5)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4.3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8月10日13时30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