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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26年度海西州高级中学学校大众食堂及清真食堂餐饮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9 浏览次数:22

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海西州高级中学学校大众食堂及清真食堂餐饮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海西州高级中学学校大众食堂及清真食堂餐饮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2026-04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承包费用 0元  

采购内容 包1:二号食堂(学生汉餐食堂)

包2:一号食堂(清真学生食堂)

项目分包个数 2个包

各包要求 包1:包2:食堂早、中、晚餐及宵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 “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及信用下载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包1投标人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与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包2投标人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部门或组织颁发的可以从事清真餐饮食品加工销售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5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网上报名的询比供应商单位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的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