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FH-2026-采078
2.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3.承包控制价:包1:职工餐厅、病员餐厅承包服务 269830元/年;包2:清真餐厅承包服务37923元/年。(本项目为对外承包项目,报价低于承包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4.最低限价:包1:269830元/年;包2:37923元/年。
5.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面积 最低限价
(元/年) 承包期限
1 职工餐厅、病员餐厅承包服务 602㎡ 269830元/年 3 年
2 清真餐厅承包服务 79㎡ 37923元/年 3年
7.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不适宜预留,预留比例0.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清真餐厅需具备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地方民族事务管理局颁发的许可证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7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2)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5)以上资料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磋商文件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磋商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