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锦途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委托对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文件编号:JTS2026JC-045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包号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4.磋商预算:总预算价340000.00元
(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磋商内容: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期间的劳务及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内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 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亏损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或完整财务报表);
2.4 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 提供2025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服务投诉纠纷及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 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其投标报价扣除一定的比例后参与评审(本项目符合小微企业认定(非联合体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微企业),给予报价扣除10%)。
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满足上述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必须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会将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人员要求:
①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具有3年及以上党政机关、金融机构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任职经验,无违法犯罪记录;
② 核心岗位安保须持保安证上岗,保洁、绿化人员无硬性要求,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所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承诺函;
③供应商提供中标后配置所有服务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背景审查及保密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或协议的承诺,采购人有权对人员资质及背景进行核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技术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能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承诺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政务保障任务。(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
5.其他说明: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服务。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7日,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完成投标登记,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3)电子磋商文件下载: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www.ygzcpt.cn)>【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 登录】->【我的投标>下载采购文件】。
(4)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磋商文件。
(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www.ygzcpt.cn)【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15214168081 或 4006123434.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1)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
(3)投标人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带 CA 锁、或所带 CA 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 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5)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
4.投标文件递交:中工阳光招采平台(www.ygzcpt.cn)
(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
(2)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 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3)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 开标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