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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第三中学实施后勤管理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1 浏览次数:6

项目概况

奎屯市第三中学实施后勤管理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网址: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728号

项目名称:奎屯市第三中学实施后勤管理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154952.44

最高限价(元):2154952.4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奎屯市第三中学实施后勤管理社会化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54952.44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学校标准化综合后勤服务采购,服务内容分为三大板块:标准化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校园食堂餐饮服务、全域校园安全保障服务,具体服务标准、作业规范及管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154952.44元/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整体服务周期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模式。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续签,均依据上一自然年度履约考核结果判定:若采购人年度综合得分达90分及以上,可依次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1日2026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网址: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第三中学

地 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额敏街74号

联系方式:1809992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聚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奎屯市绿源里72栋212室

联系方式:13079925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娇丽

电 话:130799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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