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一)供货范围:宁香高速公路第二、第三、第四施工总承包部砂石料供应。
(二)供货内容:包含碎石、机制砂、精制砂、片石、碎石土、土夹石以及砂石料运输。
(三)征集数量:本次征集不限制入库供应商数量,凡满足征集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经审查合格后均可入库。
二、供应商库有效期
供应商库有效期为4年,自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开始计算。
三、供应商入库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等信息资料。
若为石场参与入库:须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采矿许可证;
若为石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石场唯一授权代理书,同时提供代理石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及采矿许可证。
(2)同一石场已出具唯一授权代理商的,石场本身不得再参与入库及竞价;同一石场不得授权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若出现多份授权,以石场书面确认的唯一授权为准。
(3)同一代理商取得多家石场唯一授权的,入库资料中须完整列明全部代理石场;参与多个合同包竞价报名时,明确各合同包的供应石场。
2.财务最低要求:
(1)供应商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例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国家税务纳税人信息查询截图或近半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材料)。
3.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23年4月30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项目类似砂石料供应业绩,供应业绩须附已完成供货或正在供货项目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期结算发票,发票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并提供查验截图。
4.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材料以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以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以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5)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不存在被执行终本未履行案件(终止本次执行,未履行案件)(证明材料以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5.质量最低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以下检测项目须合格或满足II类以上技术指标:碎石(粗集料)的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坚固性、压碎值、吸水率;机制砂(细集料)的石粉含量。
(2)供应商需提供精制砂供应承诺,承诺内容需说明将通过增设生产设备、调整生产工序等方式具备精制砂生产条件,且精制砂采用碎石回轧工艺加工。(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
(二)现场要求
1.配合要求:供应商提交入库申请资料后,征集人将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小组会提前1天告知供应商相关安排,供应商需指定专人在约定时间配合完成现场审查工作;若无故推脱、拒不配合审查,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入库申请资格。
2.供货能力要求:供应商所属石场需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供应商提交入库申请资料后,征集人将开展实地核查,石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的,审查予以通过;仅满足基本要求中的最低资质要求,但石场因土地、林地等手续不全无法正常生产的,审查不予通过。
3.产品外观质量要求:供应商石场需具备生产0-5mm、5-10mm、10-20mm、16-31.5mm共4档级配砂石料的能力,各级配无断档,现场成品料级配均匀,针片状、泥块、风化软弱颗粒含量符合要求。供应商提交入库申请资料后,征集人将开展实地核查,石场成品料级配均匀,针片状、泥块、风化软弱颗粒含量少的,审查予以通过;反之,成品料存在级配断档,肉眼可见大量针片状、泥块、风化软弱颗粒的,审查不予通过。
四、入库程序
此次竞价供应商入库申请文件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