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SZC202600285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对采购文件作如下变更:
1、变更的事项和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第2.3小项“综合评分”的商务评分的“评分标准”中,变更如下:
商务因素 3“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删除:“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商务因素 4“投标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不提供不得分”中删除“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商务因素 5“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中删除“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2)招标文件的其他招标内容不变。
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发布的公告内容出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四联大街298号
联 系 人:冯家赫
联系方式:16643580088
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编制联系人:韩丽霞联系方式:0431-81866970、13353245829
组织开标评标联系人:李刚联系方式:0431-8186697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9月14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