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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奥特莱斯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7 浏览次数: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奥特莱斯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七星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606-520502-04-01-146969(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毕节荟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含设备)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奥特莱斯商业综合体75464.9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设计: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内容;

施工: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4项目总投资(元):8977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79990000.00。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因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