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M20260915
2、项目名称: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0000.00元
最高限价:9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职工提供工作日内早餐、午餐及食材代采等服务,负责厨房厨具、餐饮具的维护、保养、清洗、消毒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2)供应商2025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自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1)远程报名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将以上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件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3)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9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