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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新城支行社保驻点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4 浏览次数:7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新城支行社保驻点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BOC-00006-20260216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社保业务驻点外包服务,包含在总行外包目录内业务处理目录下的驻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限:1年(如遇政策调整外包服务取消、终止、暂停等情形,我行外包合同同时取消、终止、暂停。)】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36万元(含税)】

【续签管理:】

□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X年/月。在价格有效期内,如招标人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中选人承诺按照本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中选人的《续签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本项目不涉及】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须大于等于3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外包服务的业绩案例(如社保、医保、公积金、房产事务中心、医院等)。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3、2024、2025)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