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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彭州市龙安片区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平工程

发布日期:2026-06-16 浏览次数: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彭州市龙安片区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总平工程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成都市彭州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成都市彭州市龙安片区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5563.03m2,总建筑面积为8436.94m2,其中新建中队楼总建筑面积4927.35m2,地上三层,建筑高度为21.50m;新 建大队楼总建筑面积3262.47m2,地上三层,建筑高度为13.85m;新建训练塔总建筑面积224.7m2,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21.55m;新建门卫总建筑面积22.42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3.70m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成都市彭州市龙安片区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总平工程

包件划分 1 

计划工期:150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731

2.3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61615时至20266211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62715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