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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新区税务局2026-2027年办公楼零星维修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8 浏览次数:19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新区税务局2026-2027年办公楼零星维修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BGLWX—20260917;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新区税务局2026-2027年办公楼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48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国家税务总局长春新区税务局办公用房维修、设备维修及零星修缮服务,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办公用房维修、设备维修及零星修缮服务。接到保修需求后一个工作日上门排查修复,保障办公秩序正常运行;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2025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简易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

2.方式:网络报名方式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