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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民族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肉类)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9 浏览次数:9

毕节市民族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肉类)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S-2026-072

项目名称:毕节市民族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肉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以实际用量结算)

最高限价:1800000.00元(以实际用量结算)

采购需求:毕节市民族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肉类)(详见本磋商文件第2章)。

供 货 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1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上公司基本账户)。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三个月(磋商截止时间往前算)的提供相应承诺函。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F.投标人信用信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的书面承诺。

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自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起至2026年10月12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线上获取:采用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投标人须在邮件中预留1个可正常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磋商文件将发送至该预留邮箱。

报名资料清单: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邮箱报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②授权委托书(邮箱报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邮箱报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4日15时00分。

2.磋商时间:2026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