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中心
采购包1: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诚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宋薇(采购人代表)、梁铮、苟学蓉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最高限价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 100万元以下:1.5%; 100-500(万元):1.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合计:11325元。收款单位: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314 5083 0910 0141 11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支行 开户行号:10267125083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13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江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2632009,地址:宜宾市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106号。
名称:江安县公安局
地址: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14780824340
名称: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五新起步广场19幢13层
联系方式:0831-8219321
项目联系人:马万琴
电话:0831-8219321
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