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2026-DLGK-C0018-B00(招标文件编号:FJ2026-DLGK-C0018-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乐禾优选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太平洋工业区86号(厂房A-3)自编A-6
中标(成交)金额:27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振兴、林雪康、阮品红、陈依松、刘君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为准,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具体标准如下:(0,100]万元 1.50% ;(100,500]万元 0.8%。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③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福州腾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其为中型企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他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符合性审查:福建青谷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三、项目需求”项下“3.人员配备”条款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人员清单列表(包含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人员分工情况等)、健康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若投标人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供社保增员材料。”和“(3)由于采购单位的特殊性,为满足突发情况的临时人员调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临时增补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他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评标结果:中标供应商广东乐禾优选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9.75分,本采购包预估量为270万元,中标结算率为0.88。结算价=货物基准价*中标结算率*实际数量,按月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安市税务局
地址:宁德市福安市天马南路87号
联系方式:郑女士0593-6816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刘冬华、郑玲、胡文姬0591-87767686-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冬华、郑玲、胡文姬
电 话: 0591-87767686-8606